北京生活网

北京地铁闹鬼***,北京地铁闹鬼***新闻

  1. 一男子地铁站猝死家属索赔超百万,该不该赔?
  2. 地铁门会夹死人吗?

一男子地铁站猝死家属索赔超百万,该不该赔?

看了事情的经过,个人认为不该赔。

事情发生在北京昌平东关地铁站,29岁的男子小张在地铁站突然发病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北京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小张父母保洁员和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超百万元。理由是“未及时抢救,导致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估计很多人看到这种死人就索赔的例子会很反感,因为这已经不是***了,更接近讹诈。

北京地铁闹鬼事件,北京地铁闹鬼事件新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什么不该赔呢?

首先,小张是突发疾病,死因为心源性猝死。后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小张在进站时并无异样,在下电梯时突发疾病,但他并未向周围人求助。在这种情况下,没人知道小张怎么了,也不应该苛责地铁方面必须派人时刻在每个乘客身边照顾。客观地讲,地铁方面没有这个责任,也没有这个义务。本来只是一件意外事故,死者家属虽然心里难受,但不应该借机上演“我弱我有理”、“死人就讹钱”的戏码。

其次,严格来讲,地铁方面处理这事情已经够迅速了。据悉,在小张倒地后,清洁员第一时间发现,40秒后已经通知到了地铁值班站长,站长赶来想和小张交流探明情况无果,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这个过程并没有浪费时间,而且在不清楚小张病情的情况下,选择拨打急救电话更加合理。不过,由于堵车,急救人员30分钟后才赶到现场,此时已经回天乏力了。这样来看,真不能追究地铁方面的责任,因为人家已经在责任范围内尽力去帮助了。

北京地铁闹鬼事件,北京地铁闹鬼事件新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再次,小张家属***保洁员更是让人看不懂。保洁员第一时间发现了倒地的小张,又马上通知了其他工作人员,何错之有?总不能要求保洁员必须懂急救,必须马上对小张进行抢救吧?从法律上讲,保洁员也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和小张的死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为什么要承担赔偿责任呢?个人揣测,估计小张家属是想这样向保洁员背后的公司索赔吧。

总而言之,个人认为保洁员和地铁方面都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自己真的无责,哪怕是人道主义补偿也不该给。

第一,任何人拥有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

北京地铁闹鬼事件,北京地铁闹鬼事件新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生活中,出现过一些故意讹人的事情,部分读者由此认为,一旦某人向******的金额,超过读者心目中认可的数字,那就是讹诈。

我们不应当那样看,只要是向******,无论***多少金额,都不能算讹诈

***如我们不通过***,而是私自纠结一群人,***取威逼利诱等不法手段,逼迫另一方赔偿,那才叫讹诈。

相反,人民***本就是审理案件的机构,一起民事案件中,被告是否需要赔偿,赔偿多少都是由***来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讹诈!

第二,首先我们看看***大概过程:

(1)3月8日早上7时,小张昌平东关地铁站候车,下电梯后,突然手捂胸口倒地。

(2)监控显示,不远处卫生间里一名保洁员探头查看,看到了倒地的小张,但她转身关上了卫生间门,未予理会。

(3)小张倒地后40秒,地铁站务员赶到现场,并通知值班站长。

(4)30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据介绍花费30分钟的原因是因为“当天堵车”。

应该索赔的,但据说死者是倒地而死,而这地皮,是国家的,是国有土地,应该******(国家),不能***地铁公司。

其他的类似,如果你从飞机上跳下来摔到地铁站内死亡,也是应该***国家,不能***地铁公司,更不能***空气或飞机(因为在飞机上你还未死吧?吓死不算)。

不过,该案是下电梯后,突然手捂胸口倒地。电梯公司及生产电梯主要部件的钢铁厂,以及出口铁矿石的外国生产厂家、运输铁矿石的货轮、电梯管理人责任人也需要列为共同被告。因为,这是死者最后倒地的地方

地铁公司的职责,最多是与客人有承运的运输合同上约定义务,没义务约定一定要配置医院医生及医疗器材,打电话求救,也并非地铁公司必然的职责,其他人电话可能更快……

地铁门会夹死人吗?

正常情况是不会发生亡人事故的,但也有异常发生,注意安全第一!

地铁门夹死人的意外事故的确有,这属于概率***,有的和乘客有关,有的和操作不当的工作人员,无法统计,但地铁门夹人的情况也的确有,不过屏蔽门都会自动弹开,不会危及到人的性命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udiro.com/post/70509.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