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不是支持海葬吗?为什么不能擅自将家人骨灰海葬,有什么危害?
- 人死了以后,是入土为安好还是回归大海好?为什么?
-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 北京生态葬哪里领补助?
- 威海市2019年秋季海葬活动将于9月10日举行, 你怎么看?
国家不是支持海葬吗?为什么不能擅自将家人骨灰海葬,有什么危害?
如果大家都将骨灰擅自撒进海里,可能会污染环境的啦。要根据有关部门安排,交些费,就好啦。我倒是希望人去世了,只要通知一下主管部门,就会派人来收去处理,人们不用烦恼丧葬事宜,多好呀。[祈祷]
🍂落🍂叶🍂归🍂根🍂
海葬算不上最佳方案,长此以往,明显会造成污染。没见国家政策支持提倡海葬。应该往既不污染环境又有益于社会的方面去考虑,提倡环保生态葬。例如,结合植树造林,把骨灰埋入地下,结合种一棵树,以示纪念和方便后人记忆与年节祭祀。当然盛骨灰器物愈简易愈好,以利迅速溶解。人本身萃取于天地之精华,死后回归大地实为最好的归宿。何必奢华铺张,找累又浪费呢?!
人死了以后,是入土为安好还是回归大海好?为什么?
撒向大海,比土葬好,土葬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这点骨灰都不知道是谁的,留着有何用,死了还占着土地,浪费小辈的时间和金钱,小辈留张照片就行了,只不过也就五六十年的事,再小小辈都记不起你是谁,所以海葬最好!
我觉得还是回归大海好,我以后百年寿终正寝,我想去那辽阔的大海,我不想跟他们埋在一起的,烦恼,因为我在世的时候他们都抛弃我,还有羞辱我,给我弄的永远都抬不起头来,身份永远都低别人一等的,痛,远离他们,心寒冰霜,我这一生过的特别痛苦说不出的一生都不开心,是我的眼瞎吧,还不是瞎一次还两次的,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警方会根据许国利的口供,会开展遗体组织的搜寻工作,从垃圾箱、从埋藏的地方以及河道等地方,寻找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从化粪池中找到了部分人体组织,在完成鉴定后,就会暂时寄存起来,在其他地方找到的人体组织,也会在完成鉴定后寄存,待尸首搜集完毕,会告知被害人家属人体组织已经送往殡仪馆。
接下来,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人体组织进行修复处理,分尸案件,尤其这样的案件,根本不可能搜集到所有的人体组织,也就是说是残缺不全的,或者说有多少就修复多少,如果现存的组织已经没有办法修复了,那就会直接焚化。
焚化后,将骨灰交给家属下葬处理,当然,现实中会有衣冠冢,即死者的遗体已经没办法找到,以衣物代替遗体下葬的,也是为了给死者留下一个纪念。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已被丈夫分成碎尸,还能下葬吗?我认为当然可以下葬,并且要风光大葬,厚葬,这样对于来女士来说,即使到了那边,也是要风风光光过去,下一世才不会这么痛苦。对中国人来说,人死后讲究落叶归根,都要入土为安。这样灵魂才能得到超度,人才能够得到安息,而如果不下葬的话,那是因为冤屈还没有被申诉,而***来女士的凶手已经伏法,所以来女士当然要下葬。
只是现在还不行,因为案子还没有彻底结束,***还没有审判,还有就是不知道来女士的尸骨有没有找到(许国利丢在小区外面的大块骨头)。所以如果要下葬的话,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
***如丢在小区外面的骨头没有找到,那么来女士只能葬个衣冠冢了,因为小区化粪池里面抽到的,可能已经不是块状的了,因为是从38车粪水中才清理出一点来女士的软组织,所以最后只能葬个衣冠冢。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一般来说 应当下葬的,人死后都要入土为安,都要走这一过程,也是对死者尊重,让死者在天堂得到安慰安息。
至于怎么下葬,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如果事情比较顺利,从化粪池找到了许某某抛弃的部分组织碎块,部分衣物,另外根据许某某的交代找到了抛弃的部分骨骼特别是头骨,则可以把这些碎块收敛一下,当做本人的遗体下葬,这是比较通行的做法。
如果找到的碎片很少,或者因为办案的需要,碎片不能交给亲属下葬,则可以将部分死者生前使用的物品、穿用过的衣物鞋帽等等,代替本人遗体下葬,算是“衣冠冢”了,这样的下葬实际上只是象征意义。
至于葬到什么地方,同样要费一些思量。
一般来说,已经出嫁的女人,不宜葬到娘家墓地,很简单娘家族人会出面制止的。
葬到许家墓地也不合适,经历这么一次***碎尸,两家已经成了仇家,当然不适合这样做。
葬到前夫墓地更不合适,前夫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没有理由葬到这个地方。
权衡一下,比较合适的方案是,到其他地方自己买一块墓地下葬,这样的话上述麻烦事都就不复存在。
杭州杀妻案,来女士尸体已被碎尸,还能下葬吗?
当然能下葬了,人去世后,无论是自然死亡,还是因外致死,都得要安入土为安。这是人最终的归宿!
虽然来女士的死因特殊,死无全尸,但毕竟是人嘛,能找出多少就算多少了。
那像来女士这样的碎尸,该如何下葬法呢?
来女士没有全尸,用棺材下葬定是不可能的了,况且现在普遍实行火化下葬,加上来女士是因外致死!
只能找到的碎尸有一点算一点,能找到来女士的头颅就更好了,没有的话,用她生前喜次的东西,喜欢穿的衣服,一起连那些碎尸合在一起烧了,装进骨灰盒。虽然不完整,但这样起码有个归宿,不至于像民间传说的,成了孤魂野鬼。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一点都没错。人生就那么几十年,叹,何必呢?
入土为安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虽然来女士现在尸骨无存,但是我觉得家人肯定会给她建一个衣冠冢。
来女士目前身体只剩下少量的人体组织,而且可能由于化粪池的快速分解,估计也没剩下多少,目前骨头也没找到,而且人体组织估计现在还在警察那边存放着,因为这是本案主要的证据。
所以家人肯定还是会和她举行一个仪式,然后用衣冠冢,不过这些暂时还不是我们考虑的问题,她家人应该会处理好的。
来女士惨死引起了社会极大的轰动,也让不少人留下阴影,现在许某已经归案,希望来女士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吧。
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家庭矛盾要解决不要让矛盾激化,来女士也因为识人不清,我们大家以后在辨别一个人的时候希望不要像来女士一样,只注重了感情,却没真正认识到一个人是否可靠。
北京生态葬哪里领补助?
对于提供骨灰海葬服务的,每份骨灰海葬服务补贴定点服务单位4000元,用于逝者亲属参加骨灰海葬活动,每份骨灰可以免费随行六名亲属;超过6名的人员,按骨灰海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市、区民政局受理节地生态安葬业务补贴申请,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威海市2019年秋季海葬活动将于9月10日举行, 你怎么看?
依我看海葬挺好的,其实人死如灯灭,修坟弄墓的一点意义都都没有。我在乎的是活着的享受,死了无所谓,要是个畜类还都把它收拾吃了。我非常同意海葬,也是因为我姓于,葬到大海里自由自在,爱到那去就到那去,活着没有走出家门,死后可周游世界。岂不是一件美事。好了这都是闲话,海葬确实能为国家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我就是这么个观点。
海葬这个词语我还要从我的父亲说起了。我属于远嫁,离开北京在威海生活,回娘家的时间很少,不是不想回去,是没办法,孩子小,婆婆家身体不好,都是问题吧
记得上次回娘家,我父亲提起了这个海葬话题,为什么说到了海葬,因为我母亲,我母亲49岁第一次脑血栓,到后来的反复复发,糖尿病,高血压,已经认不清人了,现在67岁了,导致长期医院住着,我们只能一周过去看她一次,而对于远嫁的我来说,她已认不清了!印象很深,我父亲说:“要是你妈走了,我就把她的骨灰放在一个小瓶子里,天天随身带着,不需要骨灰盒和墓地,等我走了,你们就把我的骨灰和***放在一起,海葬”。我听了没有诧异,只是觉得老爷子的想法很超前,海葬还有很多人接受不了,我父亲是觉得,如果在墓地,子女是可以去拜祭,孙子辈的也可能去拜祭,那么以后呢,谁还会记得?一辈儿一辈儿往下走,谁还会记得他们的存在谁还会去祭拜?不如海葬了,他们心里更踏实!
作为子女的我们,生前孝顺比生后再去墓地孝顺更为孝不是吗?父母在家就在,父母没了再孝顺也没用!海葬只是个形式,远远都不如生前的孝顺,讨论这个又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