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被链家中介坑,如何投诉?
我也被链家坑了,以后买房子坚决不选择链家了,手续费贵不说,办事效率还差,我是年前12月14号签的合同,本来打算年前搬进去的,后来房主说,马上过年了,要不3月20号前,我搬走,后来我也同意了。房主有70万的贷款,当时签合同写1月10号前70万要解压,现在3月20号过去了,还是我找链家的,说你们违约了,现在我不追究你们违约金的问题,你们把我的2万押金和3万多的手续费退给我,链家竟然告诉我,我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且还告诉我,我这样也属于违约,说是什么疫情影响的,不能怪他们房产公司,但是年前他们一直都不催房主解压,我找了几次,说26号前押金退给我,中介费还要等四五天才能退。别的中介1万多的手续费,他们三万多,当时就图大公司,办事放心,现在看来就是一群骗子!奉劝大家,以后买房子千万别选择链家,大家挣钱都不容易,别象当初的我,白白多付了两万多的手续费,结果啥事还没办成!!
中介有好有坏,并不是说大中介就没有坏人,小中介就一定不靠谱。只是遇到的业务员不同,他没把房子的事情给您讲解清楚,需要的费用说清楚。其实房产交易很简单,没有想象那么复杂。只要先了解清楚了,很顺利就能办完。协商事宜最好白纸黑字写清楚,啥时候递件,啥时候付首付,什么时候卖家才能拿到尾款,什么时候交接物业。房屋有没去世过人,您介不介意,或者其它的邻居***,等等…写清楚就简单了。就怕有些业务员只向钱看。先让你合同签了,遇到问题再慢慢解决。
北京万科元旦毛坯交房强制收取一年取暖费,业主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让我看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发商就等着快取暖的时候交房,他们的目的明确,你还真没有方法,咱们老百姓只有无奈。如果打官司,费心又费钱,还指不定能不能赢。所以很多人都忍了,人一辈子能买几次房。
因为北方的冬天比较冷,就牵扯着一个供暖问题。但是小区业主还没拿到钥匙?这就让小区业主都交过冬暖气费(11月15日—3月15日),显然不合理。应该是从给钥匙的月份算起。
在北京买房,男方首付,共同还贷,房子最终归谁?
你好!我是珠海创雅居地产小刘,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1、房产证上的日期是婚前日期还是婚后日期?如果是婚后领取的房产证,且共同还贷,虽然房产证只有女方一人名字,但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男方交的首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若离婚,双方协商房子不动产的归属,要房子的一方需补偿对方相应的现金。
按题介绍的情况,就题答题。如在婚姻期间男方首付,尔后共同还贷,该房屋完全应视婚后共有房屋。因为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收入都是共有收入。自然房屋完全属共有房屋。如男方首付发生在婚前,系男方亇人或男方父母的收入,婚后共同还贷,该房仍属共有房,但男方首付部分,属男方婚前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应属共有房屋。双方结婚后没有***,自然没必要谈什么婚前婚后房产了。如发生***,导致离婚分割财产,那么双方还贷的部分,女方应得一半,並按升值后之价款由男方补偿给女方,当然男方自愿让房给女方,或由女方补偿或适当补偿房款给男方,也是可以的。
您好!
题主描述的信息太少,所以这里需要区分多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在北京也好、在其他地区也罢,道理是一样的。
房子最终归谁,跟出资方、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等多种因素有关。以下分几种情况罗列并说明一下,看看是否有符合题主具体情况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只要确定首付款完全是男方个人财产(例如,婚前个人财产、男方父母支援的钱等),那么,关键影响因素就是房产登记谁的名字。
注意:这种情况下,与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关系不大。
1.如果登记的是男方个人名字。
2.如果登记的是男女双方名字。
这种情况,视同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房产证上的“共有情况”,确定各自的产权份额。
注意,“个人”两个字加了个引号。这里指的是:房子是婚后购买,但是男方出资部分,来自于其个人挣取的工资、奖金等。所以,这个“个人”,也仅仅是名义上的个人。
北京租车牌、车牌转让是合法的吗?
1、北京租车牌合法吗的解释:违规不违法
北京租车牌属于违规不违法的行为。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条例,北京车牌指标是不允许转让或转借的。严格来说,亲属之间的转借都是违规的。但车牌摇号政策仅仅是北京等少数城市实行的地方性政策,也就是说没有法律层次规定车牌交易违法。
北京车牌摇号政策公布后,很多人买车没牌,有些人又有车牌闲置。***匹配的不均衡导致衍生了北京租车牌市场,虽然市场尚缺乏有效监管,但市场刚需让北京租车牌不得不存在。
2、北京租车牌行为无法做司法公正,是否受法律保护存在争议
虽然北京租车牌不违法,但毕竟违规,所以说北京租车牌行为是民间交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尚不能得到认可,更不可能做司法公证。
这就好比说急用钱时借了一笔钱,所约定利息高于国家规定(民间***)。这个行为肯定是国家所不认可的,但是借款事实成立,某些方面受保护。租车牌也是这样,又不受法律保护的地方,也有受保护的部分。
3、北京租车牌协议不可做公证,但严谨的转让协议依然有必要
既然北京租车牌违规不违法,属于私下交易。北京租车牌协议就不可能有国家公信力的机构可以做公证。据了解,居然有自称最大的车牌中介宣称车牌租赁协议可以花钱做公证,实在是骗人伎俩罢了。
但律师建议,一个严谨的租车牌协议条款依然是特别有必要签署的。转让协议约定的清晰,对于产权责任等等还是有很大的保护作用的。切勿觉得租车牌违规就不重视转让协议的内容甚至不签协议,一份严谨的协议条款,在当事人签字情况下,至少是说明事实的一项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