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投靠在京子女落户,几年能申请共有产权房?有收入和财产要求吗?
按说来京投靠子女不可能一点资本没有,我个人认为投靠子女是亲情的靠拢,方便照顾,不应该参与子女的财产份额,要保留经济的独立性,即子女的财产不参与,自己的财产应有所保留,反正驾鹤西去时都留给了子女,别人也弄不去,也不可能出现老无所养的局面。
北京共有产权房积分落户加分吗?
非常感谢题主邀请。
目前《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发改委网站进行意见征求(时间30天,2020年5月13日到6月12日)。
在上述通知中,继续保持“4+2+7”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框架稳定,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作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坚持赋分原则不变,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主要比例,各指标间赋分原则不作调整。
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指标及分值,目前可参见以往的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如果继续坚持上述评价,您购买了共有产权房,那您就等于有了合法的自有产权住所。因此,根据产权证办理时间,您可以推算住满1年积1分。
所以北京共有产权房,我认为应该是可以给积分落户加分的。
希望上述回复对题主有参考意义,谢谢!
感谢您的邀请,北京先后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两项新政出台,意味着北京自今年10月1日起,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同时,已酝酿1年多的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这意味着,积分落户即将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之后,又一条落户北京的渠道。
申请积分落户须先满足四条件
根据《办法》,在京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4大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北京的共有产权房能出租,出借给直系亲属住吗?可以吗?
根据北京共有产权房使用管理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抵押共有产权住房等行为的,代持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