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口本的户主变更的申请怎么写?
户口本的户主变如下申请:
变更户主的申请书
某某某派出所:
我是你所管辖的某某某路,某某某弄,某某某号,某某某室的户主某某某,目前由于单位派我长住北京工作,目前来申请户囗迀手续,并将户主申请变更给与我长期同住的儿子某某某,家庭协商一致同意,恳请派出所予以同意。
特此申请。
原户主申请人:某某某。
现户主人:某某某。
同住人儿媳:某某某
某某某年某某某月某日。
一、户口户主变更申请书
申请
申请事由:请求***派出所给予更正我家户主一事
申请人家庭因原户主*****原因,导致我们家庭现在的户主不能胜任其家长一职,经我们家庭共同商议,由家庭成员****作为我们这家的户主,请求户籍管理机关给予更换户口簿,及时变更户主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申请方法如下
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
户口迁入北京市后换领***,是不是原来的***要收?
你可以交回***也可以不交给***,只是你办理***要交的钱也是不一样,交回旧的***表示你在换证只需要交纳20元***的工本费。不交旧证代表你***丢失补办***就要交了40元,所以你交不交回原来的***,派出所并不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个人户口迁移后***如何办理的强制管理办法,我们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法》条文中也没有解读出这样的内容,所以户口迁移后,***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办理: 一、如果你的***是第二代居民***,没有过有效期,你不必重新补办新的***,原来的那个***完全能正常使用,并且能全国通用。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申报出生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分配的唯一的、终生不变的个人号码,现已作为公民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关系到公民权益的方方面面。因此,公民身份号码一经分配,除出现出生日期更正、重号等情况外一律不进行变更。 二、你的***是第一代***没有过有效期,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第一代居民***,自 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就是说你的第一代居民身份即使没有过有效期,但是已经作废品,按照规定你就要及时到新迁入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新的居民***。而且你在办理新的***时,要把旧的第一代***交***出所。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法》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 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现行的居民***机读芯卡可写入三次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