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老太被未栓绳狗扑倒猝死,家属索赔80万的依据是什么?
80万能买一条人命吗?给狗奴8千万,把人命买回来。法律就该立法,不栓绳的狗必须没收,对狗奴罚款5千元。
造成伤害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罚款1万元,判刑三年以上。
造成人命的,向死者赔偿一百万,判刑十年以上。
看看谁还遛狗不栓绳。
天津办狗证要一千的管理服务费,别的城市多少钱?管理服务费是什么?
不收服务费的城市才不合理。
各种社会城市服务都有价格,你不会以为***修大马路的钱是大风刮来吧?
个人养狗给整个城市带来的负担,养狗的不承担费用,难道用修路的钱去付么?
我认为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收这钱的用处,很多城市是以管理费的名义收取的,但不知这管理费的内容是什么意思。如果是给管理者所用那就有问题了,首先管理者确定的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隶属于国家公务人员,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如果再立明目拿钱就不太合适。另外,管理狗狗之所用就要明确内容,是清理狗狗的粪便,就是说以后养狗之人不用自己清理粪便了。所以讲收费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要明确所使用目的,要名正言顺有条理的规定,而不是云里雾里让人们迷茫。
一千太少了,应该五千,另外要交一笔意外伤害风险金,用于被流浪狗伤害的无辜之人的救助,因为城市里如果没有最初以及后续养狗者的弃养就不会有流浪狗,所以流浪狗造成的伤害必须由养狗者共同承担,这样可以从一个方面帮助养犬者加强自律。
已经养了4年的萨摩耶,北京禁养了,我该怎么办?
我觉得不用禁养。这种事最重要的是主人的态度。就算再凶猛的狗只要狗主人管理得当都不会有事。建议狗所有犯得事都有主人全责承担。
比如狗咬了人视同狗主人故意伤人或过失伤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狗咬死人视同狗主人故意***或过失***。
狗用狗吓人的按寻衅滋事处理。
只要狗主人管好狗一般没事。
灾难面前,废墟里面,它们的旺旺声是你生命的希望,他们为了人类一线生机,可以不吃不喝累死,,,和平年代,你却嫌弃他们脏,妖魔化他们,哪怕他们离你几十上百米远,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发抖,,也不给他们一丝一毫的生存空间,奉上虐杀,偷盗,毒杀,剥皮的屠刀
征收高额爱心税,设置各种陷阱式规章,增加更多人弃养,逼迫弃养,家狗变成流浪狗,流浪狗再被虐杀,忠犬失去主人保护,继而合理合法的灭杀犬只,这就是一个城市管理者合法的冷血智慧,这种智慧,强权思维很可能惠己及人,中国人刚刚过上多少年不必流浪奔波的日子,对弱者、弱势生命就泯灭了丝毫最基本的同情心,剥皮虐杀火烧,过街老鼠样躲避在最后角落里还要被清洗点,失去仁义对弱小奉送屠刀的国家民族,终会自尝恶果,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把其他人当奴隶的罗马人,自己也被异族***分裂,,,失去主人的流浪狗,得到的不是救助,而是铁钳,铁钩,棍棒,,如同失去父母的孩子,得到的不是温暖救助,而是把他踢到水沟里的一脚,,对待弃养的流浪狗不是鼓励收养,免费接种疫苗,而是课以重税,变相制造更多流浪狗,,虐杀者,偷狗者如同日寇,屠刀剥皮残忍虐杀,,而玩弄政策制造流浪狗的管理者则大批量制造流浪动物,,继而“文明”的把被抛弃的犬只杀掉,,的确进步了不少,,如同纳粹机械化***犹太人,让犹太人进入有毒“浴室”洗澡,,看起来文明,,比大街上砍人的日寇文明,,那些站在虐杀者一边弹冠相庆的人,你们是虐杀的帮凶,在为虐杀张目,总有一天,你们自身,子女总会尝到冷血的机器会作用到自己的身上,